被罵"還要臉嗎"的任天堂,用「新」專利跨時空起訴「老」帕魯?

文丨二七 審覈丨菜包

排版丨鹿九

事實真是這樣嗎?

任天堂最近被罵慘了。

因爲有大量玩家懷疑,任天堂在《幻獸帕魯》發售後,專門跑到日本政府部門去申請了幾條專利,並以“帕魯侵犯了這些專利”爲由提起了訴訟。事情如果屬實的話,等於說老任夥同日本政府相關部門做假證來打壓《幻獸帕魯》,是赤裸裸的內幕操作+專利霸權。

但,那個號稱擁有東半球最強法務部的任天堂,真的會犯這種授人以柄的低級錯誤嗎?

日本的專利制度,又是否如此兒戲呢?

起訴開始的時間還是在九月份。

當時,任天堂與寶可夢公司聯合發佈了一份公告,指控Pocketpair公司開發的《幻獸帕魯》侵犯了任天堂的多項專利權,並明確表示將採取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

對於這個狀況,玩家們其實是早有預料。因爲《幻獸帕魯》在角色形象設計上與寶可夢異曲同工,許多角色都是在後者的基礎上拼接而成的產物。

再加上任天堂在涉及自己知名IP的問題上,一向秉持嚴苛態度,甚至連情懷向同人遊戲都會出面Ban掉。

所以大家夥兒普遍覺得,任天堂不會坐視不管,至於能不能管成,那就不好說了。

畢竟若僅以美術侵權爲由提起訴訟,怕是資深律師也不敢打包票。因爲這方面的抄襲裁定相當苛刻,除非有明確證據,否則訴求是無效的,就像“玩法抄襲不算抄襲”一樣。

然而,任天堂卻通過此次聲明爲我們展示了另一條維權途徑——專利侵權。

但也只是提了一嘴,甚至連Pocketpair公司也不知道細則,直到前幾日,他們才弄清了細節,並向公衆進行了披露。

爆料中首先揭示了三項侵權指控的具體內容:

第一和第二與“扔出精靈球來捕捉目標”有關。

第三項涉及“通過搭乘不同角色進行不同移動操作”的設計。

其次還寫明瞭任天堂的訴求:禁止《幻獸帕魯》的發行,以及支付總共1000萬日元的賠款。

最後強調說,“我們未來會堅定立場”。

這裏提到的立場無非就是“我們沒有抄襲”。但,你說Pocketpair公司真是這麼想的嘛?咱看也不一定。

因爲爆料裏還明確標註了這些專利的“申請”與“註冊”時間,其中最早的也是在《幻獸帕魯》發售後。

這是一種春秋筆法。

因爲相關專利並非今年新註冊,實際時間是2021年,它們只是在今年被申請進行了更新,才導致數據記錄上有所變動。

理論上,Pocketpair公司應當知曉這一細節。然而,他們卻選擇性地強調這一點,試圖營造一種任天堂在《幻獸帕魯》發售後才匆忙註冊專利,以圖起訴侵權的印象。

這種做法無疑帶有一定的策略性,旨在引導公衆輿論,讓大衆認爲任天堂的行爲是故意的、有預謀的,甚至是不合理的。其目的顯而易見,即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佔領輿論高地,激發公衆對任天堂的負面評價,讓人形成帕魯這小企業被任天堂大公司惡霸無理打壓好可憐的悲慘印象,形成對帕魯有利輿論氛圍。

事實上,這一策略也確實奏效了,大量批評任天堂的言論開始在互聯網上湧現。

試想,如果心懷坦蕩,覺得自己佔理的話,用得上搞這些小伎倆嘛?

可見Pocketpair公司的立場並不像他們描述的那麼堅定。

除了因信息誤導而產生的批判聲外,網絡上其實也不乏對任天堂此舉的理性批評。

大意爲:把“拋球捕捉目標”“通過換乘角色來改變移動方式”這些設計申請爲專利,並藉此要求一款遊戲停止發行,是不是有點太牽強與霸道了?畢竟這不涉及核心的玩法抄襲,只是一種常見的遊戲動作。

如果真按這個標準來執行,那市面上許多遊戲都算是侵權,難道也都得停止發行和賠錢嗎?

說的不錯、在理,遺憾的是,日本專利局(JPO)對此持不同意見。

在他們眼裏,不管是角色騎乘召喚獸並執行特殊動作,還是手遊中角色體力減少的設計,只要創新,且能以書面形式表達該項專利每個組成部分的基本內容,都是能被授予專利權的。

這種寬鬆的專利授予標準,導致日本在遊戲領域的專利異常分散。像科樂美就擁有與‘下落式音樂節奏遊戲’相關的核心專利;卡普空則掌握了‘通過與其他遊戲聯動,爲遊戲增加新角色與新劇本功能’的專利;而世嘉則緊握‘抽卡機制和物品合成系統’的專利權。”

這使得日本遊戲界曾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如何在不被專利束縛手腳的情況下進行遊戲開發?

(卡普空與光榮曾經的糾紛)

畢竟,在遊戲開發時,要完全規避他人申請的那些細微專利是不可能的。好在每個公司多多少少都有點專利,如此就達成了一種潛在共識:“你可以用我的,我也可以用你的,沒什麼仇怨的話,咱們不爭這個。”

在這種生態中,任天堂無疑是最超然的存在。因爲諸如十字鍵、跳躍障礙物、3D情況下的注目鎖定視角、虛擬搖桿等遊戲開發時要用到的關鍵技術和設計,都屬於任天堂的專利範疇。

如果任天堂願意,它完全有能力要求日本的遊戲公司付出代價,且沒有哪家公司能夠倖免。

或許是出於遵循行業潛規則,也可能是爲了維護公司形象,任天堂很少動用手中這一“核武器”,除非有誰蹬鼻子上臉,觸碰到它的底線。

上一次有人如此“勇敢”地挑戰任天堂的權威,還要追溯到2017年。

“勇士”的名字叫Colopl,它當時被任天堂起訴且敗陣,面臨高達44億日元的索賠金額。

與Pocketpair公司的情況相似,Colopl也是因爲侵犯了任天堂的專利權而陷入糾紛。但不同的是,Colopl不僅未經授權就擅自使用了任天堂的專利,還對其進行了修改,並試圖以此爲基礎自行申請專利。

正是這一舉動激怒了任天堂,方纔招來了雷霆手段。

換言之,老任在這方面一向是講情又講理的,只要不是太過分,基本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那,Pocketpair公司有做出了類似Colopl的過激行爲嗎?

結合現有情況來看,遊戲內應該是沒有的,如果僅是形象侵權的話,也不至於這麼針對,畢竟模仿寶可夢畫風的遊戲在市面上也不少,比如那個“批可夢”.....但也不排除說Pocketpair公司的老闆有向任天堂私下發信息嘲諷的可能。

不僅理由不夠充分,任天堂的這次訴求也很奇怪,僅是要求停止發售相關遊戲,並賠償1000萬日元。

當年Colopl可是被索賠了44億日元啊!相比之下,1000萬日元簡直微不足道,甚至不夠《幻獸帕魯》銷量的九牛一毛。

至於停止發售的要求,由於日本專利法的適用範圍僅限於日本境內,這意味着即使Pocketpair公司遵守了法院的判決,其在他國的業務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可以說毫無殺傷力。

考慮到任天堂擁有被譽爲“東半球最強法務部”的法務團隊,以及其以往在專利問題上的曖昧態度,再結合此次堪稱微不足道的訴求,不禁讓人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此舉究竟圖啥呢?

遊戲業界目前的看法是,這是對Pocketpair公司背後索尼的一次警告。

因爲就在前不久,前索尼音樂、Aniplex與Pocketpair共同成立了一家合資公司。該公司將在索尼集團的協助下,協助《幻獸帕魯》在全球的推廣,以及進行IP內容的多元化,促進玩具、動畫等周邊的產生。

說白了就是想讓帕魯這個IP向寶可夢的方向成長。

任天堂能夠忍受一款模仿寶可夢畫風的遊戲出現,但肯定不能容忍帕魯與寶可夢一起出現在商品的玩偶櫃上,威脅IP的生態,因此就出手了。

但這就有點矛盾了,因爲索尼與Pocketpair的合作是在七月份才公佈的,就算早期已經開始洽談,那也不可能早於二月份吧?他們要有這眼光,還能讓《星鳴特攻》上線?而任天堂可是在二月份開始就申請專利權更新的。顯然,這些工作在開始時並非是爲狙擊索尼在七月份的合作而行進的。

咱的話,倒是更傾向於另一種解釋:

在《幻獸帕魯》發售之後,任天堂的法務部門出於謹慎考慮,應該就已經在準備相關申訴資料了,但當時他們尚未決定是否真的要提起訴訟,只是在做一些前期準備工作。放在一個大公司裏,這很正常。

由於排查侵權項目和更新過時條款需要一定時間,“專利權申請更新”的工作直到七月份都還沒做完。

巧的是,就在這個月,索尼公佈了與Pocketpair的合作計劃。

出於對旗下IP生態的保護,任天堂決定出手敲打一下索尼,讓他們不要得寸進尺。遂從那時候開始準備進行起訴流程,如此到了九月,公佈。

至於任天堂此次的訴求爲何如此微不足道,那應該是因爲真正的殺招還在後面。

諸位可還記得,前段時間曾有過一條新聞,主角是《幻獸帕魯》的設計師。他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爆料,遊戲確實存在抄襲行爲,並且這一行爲是在上司的逼迫下進行的。同時,設計師由於在良心上備受折磨,還將相關能夠明確證明抄襲的資料發給了任天堂。

如果這一新聞屬實,那意味着任天堂的桌下是放着真槍實彈的,走的是先禮後兵的路數。

若索尼他們不認栽,並停止一系列IP化的舉動,那麼他們可能會面臨更加嚴重的法律後果和賠償金額。

不過這也只是咱的猜測。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有得必有失,凡事皆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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