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百特,我老婆養的狗。
名字是我取的,有目共睹,他的臉像蝙蝠俠,老婆羞於高喊百特曼,我於是自作主張給它取名百特。
一三年,老婆從蘇州撿回來他,他剛進家門的時候很髒,像顆小小的,毛毛的,黑黑的煤球。
那天也正好是我二十三歲生日,方纔翻了幾分鐘相冊,好像找不見了。
他脾氣很古怪,剛住進我家沒過多少時日,他獨自在家把我顯示器頂到地上。
於是我只得教育他。
見他齜着牙傻樂不知悔改,我在樓下買了個不大不小的籠子,讓他進去反省,同時餓了他一晚上。
就從那天開始,他便不怎麼理我了。
每天晚上老婆出門遛狗,我發現百特都會偷摸瞅我一眼,偶爾只有我和他在家,他一般安靜趴在陽臺上靜若雕塑。
但我喊他,他還是會靠近我晃悠一會兒。
可他從來不讓我抱。
我和老婆看着他長大,偶爾有時我調侃老婆簡直把他當成自己孩子。
老婆愈發抱不動他,索性讓我幫忙把他拎起來,放老婆背上。
我有時嘗試把百特往自己懷裏靠,可這小子察覺不對就擰巴着身子看向老婆,嘴裏嗚嗚叫。
硬是就這麼蹭到地上去。
老婆一直說,這就是天底下最普遍的父子關係。
我倒是挺認同,雖然我不曾當過父親。
就這麼擰巴下去吧。
擰巴了十來年,直到今天。
我給她打電話的時候,特意放輕語調,笑問她怎麼把百特整成男娘了。
不過我倒是有些預感的,畢竟百特已經陪我們很久了。
其實我迄今爲止從未問過老婆,當初是怎麼遇到這傢伙。
畢竟我稍微有些毛髮過敏,而我盯着老婆如此熱烈的眼睛,便也笑着點點頭。
她那會兒穿着藍色的長裙,左手拎着帽子,右手捧着百特,眨着眼睛朝我撒嬌。
那個場景很像我們上大學時,她想我陪她去公園看鴿子。
我曉得她肯定是鼓足勇氣做出這種決定,我更曉得,她不會害我。
事實如此,從那之後老婆又是勤通風,又是勤打掃,有時還會買些不知名的小藥讓我喫。
我也確實沒再犯過敏,整整十二年。
這麼久以來,我依舊很慶幸當初自己同意她的決定。
老婆跟百特說過很多悄悄話,那小子也不賴,取快遞,拿遙控板,開門都不在話下。
懂事的確實像個小孩,在我面前也正經的像個兒子,可惜不會說話。
如我前面提到過的,他脾性古怪,從來不讓我抱。
唯一一次好好抱着他,已經是一具癱軟的軀體。
他嘴裏依舊嗚嗚的,我倒覺得他在罵我。
他在罵我怎麼一滴眼淚不掉。
然後他就一直盯着我老婆了,眼睛水汪汪的揮爪子。
其實這文章本就應老婆來寫的,不過她由內而外的消沉,朋友圈也不發,說自己想去靜一靜。
不奇怪,倘若這小子是個人,現在都該上初中了。
而我卻是個蠻奇怪的人,我先是把他的名字寫進文檔。
然後在等。
我在等很多年以後,等百特轉世化人,在一個蹦蹦跳跳的年紀接觸到小黑盒。
接着偶然刷到我這麼個帖子,他會突然想起來些奇怪的東西。
原來很久以前就有人愛過他。
那麼基於這般妄想,倘若你真如我描述那樣走來一遭。
我祝你能走進更遠的春天。
哪怕是黃粱一夢也無所謂,因爲百特切真縫補出了我老婆的童話。
這個世界需要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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