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走進更遠的春天

這是百特,我老婆養的狗。

名字是我取的,有目共睹,他的臉像蝙蝠俠,老婆羞於高喊百特曼,我於是自作主張給它取名百特。

一三年,老婆從蘇州撿回來他,他剛進家門的時候很髒,像顆小小的,毛毛的,黑黑的煤球。

那天也正好是我二十三歲生日,方纔翻了幾分鐘相冊,好像找不見了。

他脾氣很古怪,剛住進我家沒過多少時日,他獨自在家把我顯示器頂到地上。

於是我只得教育他。

見他齜着牙傻樂不知悔改,我在樓下買了個不大不小的籠子,讓他進去反省,同時餓了他一晚上。

就從那天開始,他便不怎麼理我了。

每天晚上老婆出門遛狗,我發現百特都會偷摸瞅我一眼,偶爾只有我和他在家,他一般安靜趴在陽臺上靜若雕塑。

但我喊他,他還是會靠近我晃悠一會兒。

可他從來不讓我抱。

我和老婆看着他長大,偶爾有時我調侃老婆簡直把他當成自己孩子。

老婆愈發抱不動他,索性讓我幫忙把他拎起來,放老婆背上。

我有時嘗試把百特往自己懷裏靠,可這小子察覺不對就擰巴着身子看向老婆,嘴裏嗚嗚叫。

硬是就這麼蹭到地上去。

老婆一直說,這就是天底下最普遍的父子關係。

我倒是挺認同,雖然我不曾當過父親。

就這麼擰巴下去吧。

擰巴了十來年,直到今天。

我給她打電話的時候,特意放輕語調,笑問她怎麼把百特整成男娘了。

不過我倒是有些預感的,畢竟百特已經陪我們很久了。

其實我迄今爲止從未問過老婆,當初是怎麼遇到這傢伙。

畢竟我稍微有些毛髮過敏,而我盯着老婆如此熱烈的眼睛,便也笑着點點頭。

她那會兒穿着藍色的長裙,左手拎着帽子,右手捧着百特,眨着眼睛朝我撒嬌。

那個場景很像我們上大學時,她想我陪她去公園看鴿子。

我曉得她肯定是鼓足勇氣做出這種決定,我更曉得,她不會害我。

事實如此,從那之後老婆又是勤通風,又是勤打掃,有時還會買些不知名的小藥讓我喫。

我也確實沒再犯過敏,整整十二年。

這麼久以來,我依舊很慶幸當初自己同意她的決定。

老婆跟百特說過很多悄悄話,那小子也不賴,取快遞,拿遙控板,開門都不在話下。

懂事的確實像個小孩,在我面前也正經的像個兒子,可惜不會說話。

如我前面提到過的,他脾性古怪,從來不讓我抱。

唯一一次好好抱着他,已經是一具癱軟的軀體。

他嘴裏依舊嗚嗚的,我倒覺得他在罵我。

他在罵我怎麼一滴眼淚不掉。

然後他就一直盯着我老婆了,眼睛水汪汪的揮爪子。

其實這文章本就應老婆來寫的,不過她由內而外的消沉,朋友圈也不發,說自己想去靜一靜。

不奇怪,倘若這小子是個人,現在都該上初中了。

而我卻是個蠻奇怪的人,我先是把他的名字寫進文檔。

然後在等。

我在等很多年以後,等百特轉世化人,在一個蹦蹦跳跳的年紀接觸到小黑盒。

接着偶然刷到我這麼個帖子,他會突然想起來些奇怪的東西。

原來很久以前就有人愛過他。

那麼基於這般妄想,倘若你真如我描述那樣走來一遭。

我祝你能走進更遠的春天。

哪怕是黃粱一夢也無所謂,因爲百特切真縫補出了我老婆的童話。

這個世界需要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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