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不卷,隨便寫點。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灑家總是以周更自居。
很久很久以前,long long ago,木噶西木噶西,灑家還是個小登的時候,爲了騙取大人的財力,揚言只要給我買一個用於寫作的筆記本電腦,我就每週寫一篇稿子。
這就是周更的由來。
後來這個筆記本最大的作用是帶去教室裏看電影。
起初還是有輝煌的時候,剛開始寫小文兒快得就像喝湯。後來爲什麼從周更變月更,又從月更變鴿子了呢?
因爲上班兒了。
牛有拴,馬有鞍,狗有鏈,我有班。
你看“班”這個字就很形象,前面一個王,後面一個王,我夾在中間,表面筆直,下面扭曲。
小時候我認爲一次性給我一百萬也不能收買灑家的尊嚴。
長大了發現,每個月五千分期三十年就行,它叫上班。
作爲卷王出身,總有人問我說是三更燈火五更雞累,還是上班累。
先不論同階級下人們的互相比較,甚至是要跟不同時期的自己比較來轉移矛盾徒增焦慮的問題,跟學習比起來,上班簡直就像是天堂。
因爲人一上班就死了。
以前總有人告訴我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我發現他們說得很對。
我現在已經離天堂越來越近了。
還好我這個人比較樂觀,總是喜歡安慰自己:人要學會向前看,好日子都在後頭呢,啊不是,苦日子總會到頭的。
因爲人總是會死的。
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我其實還保持着周更的習慣。時至今日,那個早已背棄的小小諾言仍在督促我前進。
先別急,講道理,一週更一次,更的是什麼?是文章對不對。文章就一定是要發出來的文章嗎?不一定吧。我在工作中給老闆寫材料,算不算動筆?那肯定算啊!那是不是文章,那也是啊!那你說我一週寫一篇文章,是不是周更?好傢伙,那可不是嘛。
所以當你們看到我鴿了的時候,不要灰心,不要着急,不要催更,我只是在普通的日子裏進行普通的周更。
當你們看到我鴿了的時候,那就證明,我在周更。
當你們看到我更新的時候,那就證明,我簡直就是在爆更!
其實我也有想過一稿兩用,大不了工作中的改改發出來,後來想了想不合適。
主要是,工作中寫的東西沒什麼意思,也發不出來,也讓人感覺不到快樂.當愛好變成工作的時候,它就沒有那麼純粹了。詩與遠方漸漸消逝,只剩下打工人眼前的苟且。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一天沒了魂~
老闆給我這個機會讓我能好好鍛鍊~,我一定讓老闆早日開上頂配的卡宴~
五點睡六點起,輝煌還得靠自己!幻燈片,ppt,我還能改彆着急!年終獎又泡湯,一定是我不努力~
算命的都說我是天生的完美打工聖體!
(在此鳴謝扇寶的歌詞)
哎,其實,寫作本來只是灑家的一種愛好,一份消遣。從來沒想過在現實或工作中給予我什麼幫助。但因爲略微能寫,工作中也算是特長,也因此受到了一些小小的賞識。
在過去的幾年中,灑家一直在“喜歡做的”和“擅長做的”選擇上徘徊。
爲了自己喜歡的事物,嚮往的生活而努力多年,只是進入這個圈子就已經拼盡全力。卻又因必然會到來的錯誤選擇踏上荊棘,屢屢碰壁。最後發現所謂的喜歡,成爲了痛苦的根源。
而所謂擅長的事,也就變成了幻想中從未走過的充滿鮮花的道路。
而今漸行漸遠,漸覺雖悔難追。
喜歡的做得多了,也就熟能生巧;擅長的事做得好了,也就慢慢喜歡上了。可惜,喜歡的事做不好,厭惡後也就只剩嘴硬;擅長的事不喜歡,可能也就止步不前。
浸染社會的灰色後,已經沒有喜歡和擅長這樣純粹的東西了。生活中更多的也就是,時代的侷限,勢力的平衡,語言的藝術,無奈的周旋。
說來好笑,灑家爲了理想中的生活,持之以恆地努力了很久很久。因一時糊塗,功虧一簣。卻又因幾年前無意栽下的一顆柳樹,發展成了新的出路。
人,在碰到極大的衝擊時,很容易就會把自己的一生從頭算起。我不由得想起我第一次真正拿起筆的時候。
當時還在小學,語文老師讓寫一篇競選班幹部的作文,我當時覺得猛誇自己很有意思,便筆下生風,唰唰寫了一大篇。
其實我沒有想去競選班幹部,也沒有想寫多好,只是覺得這麼寫會很有意思。那篇文章的內容早已遺忘,唯一記得的就是寫得很有趣,我一邊寫還一邊忍不住地嘎嘎樂。往後我的文章也經常在課堂上被拿來展示,引得同學們哈哈笑。
後來升入中學,我的文章還是經常被拿來在課堂上展示,只不過都是反面教材,因爲那800字的文章我一寫就跑題。在那個生理與心理不匹配的年紀,懷着故意跟出題人對着幹的刺頭想法,展現自己的與衆不同。畢竟文學藝術怎能是帶着鐐銬起舞?
灑家的家境不算貧窮,也不是特別富有,但家裏在讀書和學習上從不吝嗇金錢。所以我能夠由着性子讀各類圖書來茁壯成長,尤其是意林與讀者。
現在想來簡直就是被公知了個遍,打小就看着日本服務生喝馬桶水長大。
而且我這個人讀書很投入,經常一看兩三個小時纔回過神來,我感覺自己就好像站在那個日本服務生的身邊,看他打掃完後細細品鑑一番努力的味道。身臨其境般的好像能聞到廁所的消毒水,被反光的牆壁與馬桶閃到眼睛,隔壁還傳來沖水聲。
就差上去也喝上兩口。
我依稀記得,中學宿舍內,舍友七嘴八舌的聊天扯淡,我在被窩裏因爲睡不着而打着手電看未來簡史。
然後第二天把看到的東西盡情揮灑在語文800字的文章裏。然後第三天語文老師拿着我的作文在課堂上狠批一通,說不知道我寫得都是些個什麼東西。
直到畢業,我的語文成績也不是很好,但我一直很享受自己的寫作方法。
老師一直說我的語文很差,理解能力有問題,我卻覺得是我的語文太好了,體現不在卷面上。
現在看來,我可能確實語文還不錯。
後來書看得多了,慢慢自己也想試着寫寫,寫點自己快樂,別人看着也開心的東西。當然不免有斟字酌句的時期,但也是爲了最後巨大的成就感。
我懷念過去被簡單的麻煩所困擾的日子。
有一個說法是,如果你一直爲了自己的目標不斷地努力拼搏前進,那你一定在某個人的故事裏是個壞傢伙。
我覺得我也是個壞傢伙,因爲我好像遺落了什麼重要的東西,但又想不起來是什麼。
仔細想想,現在其實過得也算不錯,也是得到了曾經想要的很多東西。我有了自己的小屋,養了一隻很乖很乖的小貓,有了一臺大桌子,大桌子上放着一臺大電腦。這些都是我曾經夢寐以求的事物。
現在可以開着頂配玩各種各樣的遊戲,不必像過去那樣盯着100kb的迅雷等下載,最後只能在網上的視頻裏看別人玩;現在可以買各種各樣的好喫的,滿滿塞一箱,不必像過去那樣拘謹算賬;現在可以在自己的小屋裏豎跳橫躺,一覺悶到晚上落日,不必像過去那樣處處受限。
我所浪費的今天,是昨日死去之人渴望的明天;小時候的我所厭惡的過去,是現在未來的我回不去的曾經。
而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
所以我現在應該更快樂一點,我也希望能比現在更快樂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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